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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罪撤銷假釋專案關注的,不是「真實無辜」,而是一群確實犯罪,卻遭到「輕重失衡」刑罰處罰的人。他們是「遙遙無期的更生路」系列裡的小葉、小馬、小姜、小正、小蔡、小丁和小孫,以及更多我們來不及寫出他們的故事,但曾進入人間垃圾場一般境地的受刑人。 quid pro quo,是「交換條件」的意思。它原為拉丁文,是藥師界的行話,指一種藥換一種藥,但由於每種替代藥物的藥效不一,有時換了藥反而效果更差,所以並沒有等價交換的意思,一直到進入了現代英文後,才衍生出「交換條件」、「等價交換」的新含義。進一步搜尋會發現,有時它也會直接被拿來當成「以牙還牙」。 本期電子報想過很多標題,最後以如此拗口的概念為標,主要是因為微罪撤銷假釋專案對我們而言,從摸索、執行到有成果,一路以來的心情,也是如此的複雜—— 用這個概念,第一個層次是希望讓這個後記,記錄的是一個動作,而不是一個靜態的成果。微罪撤銷假釋專案所催生的釋字第796號,背後有一群默默付出的的志工與義務律師,在最後一哩路更是依靠司法體系、矯正體系內部的力量才走到,它是一次眾人無償以時間及精力所得的交換。 第二個層次,是想透過quid pro quo被用來作為「以牙還牙」之義,藉以凸顯「等價交換」與「以牙還牙」僅有一線之隔,罪刑相當的懲罰,時常被過度化約成「以牙還牙」的應報觀。犯錯的人,付出應有的代價,這樣的交換,聽起來簡單又合理。但衡量怎樣的代價才剛好,卻是極大的難題。 第三個層次,回到quid pro quo原始一藥換一藥的典故。換藥從來不保證痊癒,釋字第796號讓受刑人出監,也並不保證換到的會是幸福美好的人生。回到社會上,辛苦的更生之路才正要重新開始。 這一期,是專案的結束,也是祝福,獻給所有正要開始的努力。 本期司思電子報,我們準備了三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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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李明洳 ……面對監所受刑人,尤其是曾經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,時常宛如面對眾人皆唯恐不及避開的腐爛神。這篇文可能無法從頭說為什麼做微罪撤假專案,主要是希望把微罪撤銷假釋專案中義務律師、志工的努力過程記錄下來,藉此感謝眾人的協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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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李明洳、陳宜鴻 ……釋字第796號解釋公布之後,個案陸續出監,我們見了一些個案,從北到南,在非常忙碌的年末完成訪談,了解了更多他們在裡面的生活,成為未來監所改革的基礎。而他們的更生之路,才正要重新開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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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|林俊儒 釋憲五位聲請人中,有四位司改會曾經提供協助。按理來說,這應該算是不錯的消息,但當天會內同仁卻心急如焚,在辦公室忙進忙出。到底發生甚麼事情?在這裡先將鏡頭停留在這個畫面,回頭去看這次改革行動的來龍去脈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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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過司改會辦公室,大概對於整牆的司改雜誌並不陌生。時光推進,走過司改雜誌中那些過去改革的歲月,我們未曾止步。 隨著司改會投入的工作項目日益增多,攤開現在內部工作會議的議程,光北部辦公室包含法案政策跟個案就共有20個組別,除了司改會這麼多的法律議題、政策、個案之外,我們還希望讓大家看到背後這群相信改革、努力實踐的人們,他們的身影與故事。 適逢疫情期間無法辦實體活動,電子媒介對於訊息的傳播更加重要。於是決定重啟電子報。沒有主編也沒有責編,靠著各個部門在份內事務以外時間抽空帶著志工完成,希望帶給大家軟性的司改之思,給大家更多不同的故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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